中新网1月24日电 近日,中国足协正式印发《中国足协业余联赛标准化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:标准化管理办法)和《中国足协业余联赛分级管理办法》 《等级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:等级管理办法)对业余联赛的管理层级、业余联赛划分、赛制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规定。
规范管理办法规定,国内业余联赛的管理级别为:中国足协会员协会冠军联赛(中国足协冠军联赛)、中国足协会员协会业余联赛(省市级业余联赛)和中国足协会员协会二级联赛业余联赛(市级业余联赛)。
规范管理办法对业余联赛参赛球队的数量和划分提出了明确要求:各级业余联赛参赛球队数量最少为8支,最多一般不超过16支业余足球联赛,可单循环赛或双循环赛。 参赛队伍的竞技水平应该比较接近。 如果球队数量较多,可以根据竞技级别和地区划分为若干联赛。
规范管理办法要求各级业余联赛原则上以循环赛制为主,淘汰赛制为辅。 具体来说业余足球联赛,中冠联赛以主客场小组循环赛、大组循环赛和资格赛为主; 省、市级业余联赛条件成熟业余足球联赛,应实行主客场循环赛制; 地级业余联赛以8-16支球队参加的循环赛制为主,并辅以淘汰赛。
规范管理办法规定,各级业余联赛跨度不少于4个月,建议6个月以上,每周或每两周一场比赛。 每支球队每年参加的联赛轮数从14轮到30轮不等。
此外,根据《评级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中国足协将对各会员协会的业余联赛进行评级,并根据年度评级确定第二年参加中冠联赛的名额。 (超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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